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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学生选课工作的通知
2018-05-17 21:32:51  作者:  来源:本站  
各二级学院、直属系(部): 
为了做好2018-2019第一学期2015级(含专插本)、2016级和2017级学生选课工作,现将本次选课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选课在广东培正学院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上进行,选课网址:http://qg.peizheng.net.cn/。本次选课学生只能在校内网络进行选课,不开通校外网络选课,因此请通知学生在选课时务必留在校内。相关选课的通知以及预排总课表、选课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将在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公共下载”中http://qg.peizheng.net.cn/上公布。正选时间为6月2-3日(周六、周日),共2天。
       二、各年级选课安排与可选学分如下表:

日期

时间安排

年级

层次

学分上限

备注

62

(周六)

830-11:00

2015

2016

2017

本科(含专插本)

201520162017级:23.4分(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各专业为25.4分)

本时间段为需要“辅重修”或重修的学生限选培养方案计划开设的必修课课程

62

(周六)

1430-17:00

2015

本科(含专插本)

23.4分(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各专业为25.4分)

本时间段限选培养方案计划开设课程

63

(周日)

830-1100

2016

本科

23.4分(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各专业为25.4分)

本时间段限选培养方案计划开设课程

63

(周日)

1430-17:00

2017

本科

23.4分(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各专业为25.4分)

本时间段限选培养方案计划开设课程

631730-23:00

2015

本科(含专插本)

23.4分(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各专业为25.4分)

2015级学生可以调整课程(可选部分非本人培养方案的专业课)

64900-23:00

2016

 

本科(含专插本)

23.4分(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各专业为25.4分)

2016级学生可以调整课程(可选部分非本人培养方案的专业课)

65900-23:00

2017

本科

23.4分(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各专业为25.4分)

2017级学生可以调整课程(可选部分非本人培养方案的专业课)

       三、各院(系、部)要提前做好学生选课安排工作,特别是指导学生一定要严格依据本人的培养方案进行排课和选课,并做好有关专业教学计划、选课安排及注意事项等解释工作。
       四、选课特别说明
       1.2018年6月2-3日8:30-17:00开放机房3702、3704、3710-3712、3808-3810共8间供学生选课(学生应按选课规定的时间段使用机房,如学生人数过多,可适当增开机房以满足学生选课需求)。
       2.学生必须严格按照本人培养方案进行选课。
       3.为了方便需要“辅重修”或重修的学生进行自行调课,本次选课将不导入需要“辅重修”或重修学生(详见附件2)的必修课,并安排于6月2日8:30-11:00给需要“辅重修”或重修学生进行必修课的选课。教务处将“辅重修”或重修学生必修课计划要选课情况反馈给相关教学单位,请各教学单位组织相关老师认真督促此部分学生按计划修读必修课程。
       4.选课课程的课程性质可以认定为创业就业导向课的2种情况:(1)学生选择修读本专业的培养方案中的创业就业导向课或者修读非本专业的培养方案中且在本专业培养方案中没有的专业课或创业就业导向课(管理学院除外)。(2)管理学院学生修读管理学院所有专业的培养方案中的创业就业导向课或者修读非管理学院的专业培养方案中且在管理学院所有专业的培养方案中没有的专业课或创业就业导向课。
       5.由于培养方案的变更,课程不再开设或学分发生改变,学生需按以下原则进行相应的重修和办理相关手续:
       (1)公共必修课:学生公共必修课不再开设或课程学分发生变化的课程,可以修读同一专业低年级公共必修课程(限未修读课程或学分发生变化的课程),可认定为该生的公共必修课。如低年级课程的学分大于或等于原课程,可直接选课不用办理课程替代手续;如少于原课程,应办理课程替代手续。
       (2)专业必修课:学生专业必修课不再开设或课程学分发生变化的课程,可以选修同一专业低年级的专业必修课程(限未修读课程或因学分变动的课程),可认定为该生的专业必修课。如低年级课程的学分大于或等于原课程学分,可直接选课不用办理课程替代手续;如少于原课程学分,应办理课程替代手续。
       (3)专业选修课:由于培养方案的变更,学生选修同一专业不同年级所开设的专业选修课,可认定为专业选修课,专业选修课不办理课程替代手续。
       (4)学分认定及修读要求:以上学分认定标准按学生实际修读的课程学分计算,如修读后模块学分已达到本人培养方案模块学分规定的要求,可不再修读本模块的其它课程,对于未修读的课程均不允许“辅重修”选课。
需要办理课程替代手续的学生必须在选课前必须填写《广东培正学院学生修读课程变动申请表》(详见附件3),并严格按流程办理审批手续。请以院(系)为单位,于2018年5月30日17:00前统一将《广东培正学院学生修读课程变动申请表》报教务处教务科。
5.教务处在预排课表时,上课地点为空白,任课教师为预排教师。届时将于下学期初发布正式的上课地点和上课教师。
       6.在2018年6月8日停止选课后,学生的选课记录将被封存。学生课表一经排定一律不作调整。
       7.学生在选课过程中要注意识别“双语课程”,在系统中有“正选”界面中有“授课方式”检索功能,双语课程的课程名称后面有“双语”的标注。
       8.2014级及以后年级的学生实行“辅重修”制度,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的开学前3周安排辅重修选课,重修学生按照正选操作流程进行选课(详见附件1)。
       9.2015级专插本学生本次选修课采取网上自行选课方式,不再统一安排。
       10.如果未按时完成网上评教的学生,将限制其在正常选课时间的网上选课操作。
       五、2018年6月2-3日各院(系、部)、信息与设备管理处需安排教学秘书、相关老师和机房管理员值班(后勤保障部门教务处将以书面信函的方式通知需要协助的事宜),以便及时处理学生选课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本次选课顺利进行。   
       六、在选课过程中,若发现有学生恶意攻击学生选课服务器的,一经查出,将依据《广东培正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相关规定从严处罚。
       七、选课结束后,教务处将根据选课情况对相关课程进行调整,未达到学院规定开班人数的上课班级将被删除,并将结果反馈给各院(系、部),由各院(系、部)负责通知相关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调整课表。
教务处教务科电话:020-86710737(内线8737)。

附件:1.学生网上选课操作流程(正选)
2.18191学期需重修课程学生名单
3.广东培正学院学生修读课程变动申请表
(本通知附件不随文通知印发,请从“教学秘书群”共享处下载)
      

   教务处
                                        2018年5月16日